工作結束時:應付的款項
外傭提早終止合約或約滿離職時,估算僱主應付的款項:最後工資、代通知金、未放年假、旅費,以及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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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方法
- 通知:任何一方都可以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,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,以終止合約。
- 最後工資:最後一個工資期內已工作的日數,按比例計算,包括膳食津貼。
- 年假:本假期年未放取的部分,按比例以平均每日工資計算(一年工資除以 365)。上一年未放的年假另計。
- 旅費:免費回鄉機票,以及旅程每天 HK$100 津貼,不論工作如何結束。
- 服務滿 24 個月並因裁員離職可獲遣散費;服務滿五年而僱主終止合約或不續約可獲長期服務金。兩者都按最後月薪三分之二乘以服務年數計算,只可得其一。
- 不包括:之前月份未付的工資、法定假日薪酬,或任何有爭議的款項。因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,應得款項會不同。
指南:被解僱可得到甚麼補償 →
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簽收表(可列印) →
只屬估算 — 請向勞工處確認。勞工處 — 僱用外籍家庭傭工指南
FAQ
常見問題
外傭被終止合約可得到甚麼款項?
直至最後工作日的工資、如沒有給予通知的一個月代通知金、未放年假的薪酬、免費回鄉機票及每日旅費津貼,以及符合資格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外傭有長期服務金嗎?
有。為同一僱主工作最少五年,而僱主終止合約或不續約(並非因嚴重過失或裁員),便可獲長期服務金。外傭不在強積金制度之內,所以不會被對沖。
如果合約只是屆滿呢?
她仍可獲最後工資、未放年假、機票及旅費津貼;如為該僱主工作滿五年而不獲續約,另有長期服務金。沒有代通知金。
如果她辭職呢?
她可獲最後工資、未放年假及回鄉機票。如她沒有給予一個月通知便離職,可能須向僱主支付一個月工資。
這是法律意見嗎?
不是。這是根據已公布規則作出的估算。請致電勞工處 2717 1771 確認。